事项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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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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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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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审批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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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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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江县地方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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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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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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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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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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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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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,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纳期限内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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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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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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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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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江县拉堡镇农贸南大街2号柳江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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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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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时办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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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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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72-7211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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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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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,核对资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是否完整,符合的即时办结;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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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及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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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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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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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相关表单
2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办理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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