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

发布时间: 2017-10-10  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 

事项名称

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

审批类型

非审批类

办理机构

柳江县地方税务局

服务对象

在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
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

办理条件

依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,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纳期限内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

办理材料

见附件

办理地点

柳江县拉堡镇农贸南大街2号柳江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

办理时限

即时办结

联系电话

0772-7211800

办理流程

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,核对资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写内容是否完整,符合的即时办结;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不收费

附件下载

1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相关表单

2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办理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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