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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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环境保护审批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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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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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行政权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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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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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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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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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市柳江区辖区范围内的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所在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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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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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》(2006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2号公布)第九条 建成并通过国家认可的三级、四级实验室,应当在取得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后15日内填报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(见附表),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。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,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;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,报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;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,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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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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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》(2006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2号公布)第九条 建成并通过国家认可的三级、四级实验室,应当在取得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后15日内填报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(见附表),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。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,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;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,报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;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,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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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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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;
2.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文件;
3.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;
4.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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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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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商贸苑9-11栋2楼(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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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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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办结时限:10个工作日
承诺办结时限:5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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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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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:0772-7223983
投诉电话:0772-72644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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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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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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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及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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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内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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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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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 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环境保护审批备案流程图
附件2 申请书(示范文本)
附件3 三级、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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