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《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申请表》;
2.企业章程文本和组织机构;
3.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;
4.办公、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用合同及其复印件;
5.法人代表任职的证明文件、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(外地人口需提供居住证);
6.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,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;
7.拟投入车辆承诺书,包括出租汽车数量、车身颜色、类型及等级、技术等级、座位数以及出租汽车外廓长、宽、高等;
8.拟聘用驾驶人员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;
9. 经营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;
10.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;
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,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订成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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