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(初审)

发布时间: 2017-10-13  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 

事项名称   

     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(初审)

审批类型

行政许可

办理机构

柳州市柳江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

服务对象

(一)在广西区内申请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乡镇、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。

(二)实施范围:申请在广西区内申请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乡镇、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。

设定依据

详见附件5

办理条件

根据《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四条规定,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符合国家和本辖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建设发展规划。

(二)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。

(三)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。

(四)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。

(五)有必要的场所。

(六)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办理材料

根据《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五条规定,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,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
(一)申请书。

(二)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、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。

(三)人员、资金、场地、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。

(四)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
以上材料一式二份。

办理地点

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98号(商贸街9-112楼 综合二窗口)

办理时限

(一)法定办结时限:20个工作日

(二)承诺办结时限:7个工作日

联系电话

0772—7262205

办理流程

详见附件1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不收费

附件下载

 

1、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(初审)审批流程图(认真审核)

2、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(审)申请报告(请示))

 3、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(初审)申请表

4、申请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(初审)的函

5、设立依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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