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、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

发布时间: 2017-10-13  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 

事项名称   

     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、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

审批类型

行政许可

办理机构

柳州市柳江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

服务对象

辖区内需处理不够入藏标准、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博物馆。

设定依据

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,2009129日予以修改)附件第465项: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、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(实施机关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)。

办理条件

1.文物或标本严重损坏,已难以修复;

2.不符合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标准;

3.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进行复核审议。

办理材料

1.申请人申请书;

2.文物或标本目录(包括名称、质地、年代、级别、来源、尺寸、完残状况、相关照片等);

3.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的意见。

办理地点

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98号(商贸街9-112楼 综合二窗口)

办理时限

(一)法定办结时限:20个工作日

(二)承诺办结时限:10个工作日

联系电话

0772—7262205

办理流程

详见附件1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不收费

附件下载

1.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、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审批流程图

2.申请书示范文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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