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口采掘、爆破施工作业许可

发布时间: 2017-10-11  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 

事项名称

港口采掘、爆破施工作业许可

审批类型

行政许可

办理机构

柳州市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

服务对象

申请在港口采掘、爆破施工作业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。
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(2003628日主席令第5号公布,自200411日起施行,20154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改)第三十七条第二款 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、爆破等活动;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,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,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

办理条件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: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、爆破等活动;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,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,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。

办理材料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: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、爆破等活动;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,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,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。

1.港口采掘、爆破施工作业许可申请;

2.工程建设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;

3.施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;

4.采掘、爆破施工作业方案及施工技术图纸;

5.采掘、爆破施工作业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;

6.采掘、爆破机械设备和作业船舶的有关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;

7.采掘、爆破作业人员和船员的有关操作证、适任证复印件;

8.应急预案。

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

 

办理地点

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柳堡路19891011栋二楼交通局窗口

办理时限

工作日: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4:00-17:00

联系电话

0772-7213059

办理流程

详见附件1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附件下载

 港口采掘、爆破施工作业许可——流程图、目录、申请书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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