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

发布时间: 2017-10-11  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 

事项名称

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

审批类型

行政许可

办理机构

柳江区公路管理所

服务对象

拟在柳江区范围内(不含县)由柳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和养护的县道、乡道,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自然人

设定依据
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,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、挖掘道路,或者跨越、穿越道路架设、增设管线设施,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;影响交通安全的,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。

(二)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第(五)项规定,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,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: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。

办理条件

1.满足公路行车视线安全;

2.不造成对公路标志的混淆和误导。

办理材料

(一)《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》(一式一份,见附件2);

(二)附件材料(一式一份,要求有目录、按照顺序装订成册)

1.非公路标志的设计图纸和内容;

2.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及其评审资料;

3.安全保障措施方案。

(三)申请人的情况证明。申请人为单位的,应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(原件审查后退回,交复印件一份)。

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,一式一份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订成册。

办理地点

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办事窗口

办理时限

法定办结时限:20个工作日

联系电话

咨询电话:0772-7213059 投诉电话:0772-7212219

办理流程

见附件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不收费

附件下载

附件:设置f非公路标志的审批流程图.doc

 网站地图  RSS订阅  使用帮助  联系我们  手机版 
主办单位: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?  管理维护: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?  技术支持: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
桂ICP备10200750号-1  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  标识码:45022100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