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机构营业场所、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

发布时间: 2017-10-10  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 

事项名称

金融机构营业场所、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

审批类型

行政许可

办理机构

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

服务对象

金融机构

设定依据

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)第41项。

办理条件

根据《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》第五条规定,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当符合《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》( GA38-2015)和《银行、自助设备、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》( GA745-2017)《安全工程程序与要求》(GA/T75)标准。

办理材料

申请材料目录,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

办理地点

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2号

办理时限

20个工作日

联系电话

0772-7212028

办理流程

详见附件1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不收费

附件下载

1、流程图

2、申请材料目录

3、申请登记表(示范文本)

4、合格证样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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