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
金融机构营业场所、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
审批类型
行政许可
办理机构
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
服务对象
金融机构
设定依据
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第41项。
办理条件
根据《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》第五条规定,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当符合《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》( GA38-2015)和《银行、自助设备、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》( GA745-2017),《安全工程程序与要求》(GA/T75)标准。
办理材料
申请材料目录,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
办理地点
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2号
办理时限
20个工作日
联系电话
0772-7212028
办理流程
详见附件1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
附件下载
1、流程图
2、申请材料目录
3、申请登记表(示范文本)
4、合格证样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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