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

发布时间: 2017-10-10  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 

事项名称

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 

审批类型

行政许可

办理机构

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

服务对象

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

设定依据

2007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05号公布,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第一款: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。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办理条件

根据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、二十五条规定: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:

(一)体育比赛活动;

(二)演唱会、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;

(三)展览、展销等活动;

(四)游园、灯会、庙会、花会、焰火晚会等活动;

(五)人才招聘会、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。

影剧院、音乐厅、公园、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,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、国务院部门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、国务院部门负责,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,但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,责成或者会同有关公安机关制订更加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
办理材料

根据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规定,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,申请时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
(一)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;

(二)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,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,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;

(三)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;

(四)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。

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、资格要求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、资格证明。

办理地点

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2号

办理时限

7个工作日。

联系电话

0772-7212028

办理流程

附件1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不收费

附件下载

1. 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操作规范流程图

2. 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目录

3. 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审批表(示范文本)

4. 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证书样本(图片)

 网站地图  RSS订阅  使用帮助  联系我们  手机版 
主办单位: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?  管理维护: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?  技术支持: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
桂ICP备10200750号-1  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  标识码:4502210009